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枣政办发〔2019〕10号)规定,经报名、初审、考察等程序,拟聘任于娟等25名同志为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在广泛征询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看守所、市律师协会和相关区(市)及部门意见后,现予以公示,进一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向枣庄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反映。
监督电话:0632-3317903
附: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拟聘人员名单
于 娟(女)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长东 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岩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勇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淑政 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克法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士刚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广涛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柏文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 涛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晓丽(女)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 为 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君友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庞宜刚 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施广勇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令新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元洙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 军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炳森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 斌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德胜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传杰 山东舜天(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崔常松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建东 山东薛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薇娜(女)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