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分所
【枣庄分所】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到山亭区徐庄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发布日期:2021-02-10

摘要: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到山亭区徐庄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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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春节农民工返乡,又恰逢有着300多年历史的“山亭徐庄大集”开市时机,亦为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实施,提升全民法治素养,2021年2月9日上午,山亭区司法局、山亭区公安分局、徐庄镇派出所、龙头& 齐鲁女律师志愿团、枣庄市民革法律援助中心、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派出所民警同志、律师志愿者到徐庄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普及新法”让群众“学习”法律知识


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潘文娟、孟德、郭玮炜、顾德华、任衍超、朱广东、李辉、郝磊、殷倩倩、冯烨、陈磊、刘鑫、张林、刘亚利、褚青青等16名律师志愿者来到山亭区徐庄镇进行现场普法宣传,本次活动联合枣庄市民革法律援助中心、徐庄派出所共同开展,并同时在现场进行普法活动。

活动中,律师志愿者们为村民进行讲解法律讲解,发放《民法典》普法宣传手册,为周围群众讲解了《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增条文,对离婚冷静期、劳动纠纷、高空抛物、遗产分割、土地相关纠纷等等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民法典中伴随终生的相关制度进行解读。现场村民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对民法典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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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咨询”解答群众生活中实际遇到的困难,提高“用法”意识



在活动中,郭玮炜律师为前来咨询劳动报酬纠纷事宜的群众,就该问题的法律规定、证据采集、证明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解答。

潘文娟律师为前来咨询土地使用权纠纷事宜的群众,就该地块的土地性质、取得灭失途径、土地上附作物所有权使用权、相关法律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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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辙易途”让群众走一条切实可行道路,“用法”维权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赋予人民多种维权手段,人民可以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手段达到维权目的,最后一步才是诉讼维权。

齐鲁(枣庄)律师在了群众纠纷过程,充分听取了群众诉求后,向当事人提供了多种解决纠纷途径,意图以负担最小、最切实可行、尽大程度满足当事人诉求的方式解决群众难题。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用法”维权的道路,才是切实可以解决自身问题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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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里,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青年律师志愿者们表示今后将继续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9fcb73dc0c236ed835d6284b43a300e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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