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案在殷倩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胜诉结案,原告获赔一百余万元,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历时近五年,我的孩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千言万语难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衷心感谢殷倩倩律师和律所的不懈努力和尽职尽责……”2020年6月30日,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为殷倩倩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3月14日晚7时许,时年19岁的原告在行走时突发昏迷,摔伤头部,到A医院就诊。入院时原告言语、四肢活动正常,无意识障碍。当晚9时,原告意识状态改变、右侧瞳孔散大、光迟等临床症状和体征,出现脑疝,考虑患者病情危重,急转入ICO准备手术治疗。A医院向原告家属下达病危通知,需要紧急手术治疗。但此后,A医院直到下达病危后2小时50分后才开始手术,23:10行切皮手术,术后原告呈植物人状态,由此产生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发生后,本案经市医调委等部门多次调解无果。经市医调委三次委托国家级鉴定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家鉴定机构均以无法鉴定为由不予受理。
时过2年之久,当事人维权未果。2018年10月10日,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殷倩倩律师接受枣庄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办该案件。殷倩倩接受委托后,经过详细了解案情,缜密分析病例资料,初步认为医院未尽诊疗注意义务,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未及时采取恰当治疗措施,具有诊疗过错。根据民事证据规则,受援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请求鉴定机构依法予以鉴定。本案的焦点问题是:1、A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如有过错,过错程参与度是多少?
原告为治疗已花费上百万元医药费,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负债累累,已无力支付诉讼费用。为此,殷倩倩律师多次与法院协调申请为其免交诉讼费。
本案启动诉讼后,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因本案经市医调委已先后委托三家鉴定机构均无法鉴定不予受理,存在无法鉴定的风险。殷倩倩律师在与法院技术室、被告医院多次沟通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终选定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其进行鉴定。经过鉴定程序,该院鉴定意见:1、A医院对原告实施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原告的脑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系主要原因,过错参与度为60%左右。2、原告构成一级残疾,完全护理依赖(2人护理),营养期为720日。
该案在殷倩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胜诉结案,原告获赔一百余万元,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原告的家人为了表达内心的谢意,向殷倩倩律师及律所送来“弘扬正义律师楷模,无私援助感人至深”锦旗。作为一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尽职尽责,专业专注,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尽己所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殷倩倩律师一直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负责的态度服务每一位委托人,为社会的公平正义默默贡献力量。
金闪闪的锦旗是对殷倩倩律师工作的认可,这起法律援助案例是齐鲁律师事务所众多援助案例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齐鲁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