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近年来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齐鲁(济宁)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制度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的重要制度,也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齐鲁(济宁)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后齐鲁(济宁)律师事务所将牢记法律援助的职责使命,不忘法律援助的职责初心,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