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刑辩训练营第16期:虚假诉讼罪相关知识及辩护要点梳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已经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定分止争的重要途径。但是个别人、个别单位出于各种目的,故意捏造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判决,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
作为律师,诉讼就是我们的工作,它与我们形影不离、息息相关,所以对于“虚假诉讼罪”罪与非罪的研究,以及对于涉及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的研究就显得相当重要。
近日,我所以“虚假诉讼罪辩护要点整理”作为主题,举行了第16期“齐鲁刑辩训练营”活动,本次训练营由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魏兰柱主持,由我所区域合伙人林庆宾律师主讲。
林庆宾律师先是阐述了“虚假诉讼”入刑的相关背景,然后以刑法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法条作为切入点,采用关键词的形式,将虚假诉讼罪相关知识要点进行逐一分析。
在讲座过程中,林庆宾律师结合刑事审判的真实案例,着重分析了哪几种情形构成“提起民事诉讼”,并指出“无中生有型”和“部分篡改型”在实务中是如何认识和判断的。
会后,刑事辩护业务部魏兰柱主任带领与会人员对涉及虚假诉讼的最新司法解释和文件进行了学习,指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一定做好与虚假诉讼有效切割,并及时做好虚假诉讼的风险预警工作,从而保证有效的解决诉讼当事人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