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总所
【济南总所】我所高级合伙人秦蒙受邀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及市级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1-02-05

摘要:我所高级合伙人秦蒙受邀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及市级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培训

2021年2月3日,我所高级合伙人秦蒙律师受邀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及五十余家市级公司作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3448478ce2d5049c6ead2a8480caf2ae.png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条文变化进行解读,公司领导班子、市级公司领导共50余人参加培训。


5e41941a8919b0a8f4f530acabde04fb.jpg


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重特大事故中面临的主要刑事法律风险,秦蒙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系统讲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的背景、意义和《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条文变化,从刑事法律责任的角度讲述企业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履行的安全义务和职责,培训现场气氛热烈,效果良好。

此次培训授课,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齐鲁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9035080号-1
版权所有 齐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