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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齐鲁律师事务关于合伙人晋升的决议
发布日期:2006-01-17

摘要:齐鲁律师事务关于合伙人晋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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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律师事务关于合伙人晋升的决议



(2006)合伙人会议第1号



    2006年1月15日,齐鲁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有关律师的申请,会议研究了合伙人晋升事宜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陈波律师、于洁律师晋升为一级合伙人;
    2、同意贾峻峰律师、刘凤祥律师、庞国栋律师、杨兰臣律师、张演成律师晋升为二级合伙人;
    本决议自2006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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