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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与我所签约“关于税务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9-07-17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与我所签约“关于税务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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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现代化税收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税务部门的税务知识优势及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技能优势,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与我所签约“关于税务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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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副处长高鹏、四级调研员卞冬、副主任科员王言东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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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律师事务所主任苏波,管委会委员韩军,齐鲁律师事务所青岛财税中心副主任王海青、齐鲁律师集团财税业务委员会秘书长王霖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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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约协议旨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委派公职律师到我所开展业务交流学习的方式共同培养我省政治过硬和业务过硬的有志向、有潜力、有实绩的税务律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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