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破产重整与并购业务部召开部门年中工作会议暨《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对破产新要求的主体研讨
2020年8月29日下午2点,破产重整与并购业务部在我所大会议室召开部门年度中期工作会议暨《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对破产新要求的主体研讨。
本次工作会议上,业务部各位律师分别对个人工作进行年度中期总结,并就个人后续工作作出规划。随后,各律师就工作中遇到的诉讼及非诉典型问题进行沟通与探讨,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最后,各律师针对《民法典》的颁布对破产的影响、《九民会议纪要》对破产业务的新要求及破产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等,分享心得并畅谈学习体会。
部门主任李庆新对上半年业务部各律师的工作成果表示肯定。他表示,《九民会议纪要》对目前破产案件实践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指导,其不仅厘清实践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同时也对现行的部分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保证合同及保理合同等相关内容的新规定也将对此后的破产业务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另外,8月26日,正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项创新性立法也成为了我国极具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给律师破产业务的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各位同事要做好准备,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最后,李庆新主任对各律师以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树立底线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和负面影响;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沟通交流问题,厘清破产管理人工作中的角色定位,依照法律的指引,在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平稳推进工作;三是保持时刻学习思维,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深入对《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及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等的学习;四是树立健康心态,合理排解工作情绪,在工作中保持淡定、平和、真诚。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我所破产重整与并购业务部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密切合作,对金融风险比较集中的地市、区县,通过债务重组的形式来盘活企业,先后担任省内多家具有影响力企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达到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目的,并获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