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总所
【济南总所】山东兴阳木业有限公司、济宁富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3-09-21

摘要:2023 年9月20日上午,齐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山东兴阳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同日下午,济宁富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2023 年9月20日上午,齐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山东兴阳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同日下午,济宁富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2023 年7月27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8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商丘市鼎立木业有限公司对山东兴阳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3)鲁081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宁富林木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4日指定指定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兴阳、济宁富林清算管理人,李庆新为管理人负责人。



自接受指定以来,齐鲁律师事务所共派驻 15名律师组成专业团队,分为四个小组同时参与本次破产清算工作,三个月以来紧张有序地完成对债务人的印章、主体资料、财务资料、固定资产等资料及资产的接管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尽调工作,债务人涉诉案件调查工作等。

为便于工作开展,管理人内部建立了日报、月报及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梳理通报工作进展,查缺补漏,并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部署。同时管理人就破产清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法院报告,接受法院对管理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有效地提高了效率,推进破产程序进程有序进行。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召开,会上管理人向各债权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对管理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提交债权人审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事项。截至发稿时,所需表决事项已全部通过,反映出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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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破产清算项目的后续进程中,办案律师将在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继续依法依规忠诚履行管理人职责,并始终秉持齐鲁律师事务所 20 年来不变的“诚信、专业、合作、共赢”的文化理念,践行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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