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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23-01-19

摘要: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近日,由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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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亿置业公司)重整申请,2022年4月12日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中亿置业公司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齐鲁所全面整合优势资源,委派高级合伙人韩军担任项目负责人,由刘建新、秦蒙、李树伟、孔德志、付俊杰、刘祥晓、高玉路、李自方、戴维笛、牛聪等20位合伙人、律师组成专业精湛的管理人团队,并成立综合与秘书组、债权与债务组、财产清查与管理组、现场负责与协调组、履职纪律检查组等分工协作,增强合力,统筹把握管理人工作节奏和方向,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大力帮扶下,始终依照《企业破产法》《山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等规则依法履职,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高效履职,引入优破案互联网案管系统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积极履职,自觉遵守管理人规章制度和审批流程有序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暑期局地暴雨勤勉履职,启动筛选+提醒+预警的风险自查自纠机制尽责履职,有效保证了接管、债权申报登记审查、资产核查、筹备并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济宁高新区法院基于中亿置业公司各债权人分布在不同地区且已临近春节等实际情况,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为方便债权人参会,采用线下会议+网络直播方式,由各债权人分别通过电脑、手机等信息设备在线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宣读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申报情况工作报告》及《债务人财产状况工作报告》等工作报告。

在济宁高新法院的指导和各位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下,本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为本案后续招募重整投资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管理人后续仍将在济宁高新区法院及各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按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勤勉尽责,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加强与企业间的良性互动,稳妥高效履职,力争使本案实现良好的司法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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