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刑辩训练营第28期:非法经营罪相关问题梳理
在扰乱市场秩序类经济犯罪案件中,非法经营罪案件占有较大比例。究其原因,或存在法律、法规修改等客观因素,也存在法律适用把握不当等原因,尤其是对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第4项兜底条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适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所以对于非法经营罪进行认真研究,非常有必要。
基于此,11月11日,齐鲁刑辩训练营第28期沙龙活动就以“非法经营罪相关问题梳理”作为主题,本次沙龙活动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魏兰柱主讲。
本次讲座中,魏兰柱律师首先对非法经营罪的由来、发展以及非法经营罪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进行系统、详尽的梳理;其次,详细的讲解了非法经营罪所涉及到相关刑法概念。
在讲到“口袋罪”这个概念时,魏兰柱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口袋罪”被屡经诟病,但是也不能忽略它在社会治理中的重大作用,尤其是有些确需惩罚,但理论上存在难点的具体案件,口袋罪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同时,也应当限缩适用,防止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导致打击面过宽。
在讲到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时,魏兰柱律师重点对“国家规定”、“市场准入制度”、“兜底条款”分别重点进行讲解。魏兰柱律师指出,把握上述问题,能够更好的从具体案件中找到辩点、找到“突破口”,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力军非法经营罪案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本次刑辩训练营沙龙活动历时两个小时,魏兰柱律师的分享内容既联系理论又不脱离实际,内容丰富而不失实用性,所有与会人员受益匪浅,本期刑辩训练营活动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