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十年岁月已逝,但那段志愿服务云南梁河的美好时光却一直铭刻在记忆的深处,闲暇之余总是喜欢把记忆拿出来细细的回味,回味与可爱淳朴的民族兄弟在艰难困苦中所结下的友谊,回味自己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所努力的点点滴滴,回味1+1法律援助行动之光在边疆所闪烁着的光芒……,这所有的经历和收获都成为了我人生经历中一笔笔宝贵财富。今天的我依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惟愿岁月可以慢点,让我重温一次曾经走过的宝贵岁月,让我重温一下那道美丽的风景线。
“这点苦算什么,能在这块法律的贫瘠土地上播撒下法律的阳光,就是最大的快乐和幸福。”
郁郁葱葱的绿色,潺潺的流水下荡漾的小舟,一幅山水画卷犹如缓缓打开;黛色的屋檐,青黑的砖瓦,早已留下的青苔,小巷中美丽的女子顾盼生光、双目流转,一切都在诉说着那古老的传说。云南,本该是一个美的不能轻易触碰的地方。
我来到的云南梁河,除了高山密林之外,好像与印象中的云南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这里的居民主要是傣族、景颇族、阿昌族,交通十分不便,吃的主要是酸、辣、苦,主食是米线、米饭,没有面食。我住的地方没有卫生间也没有水。身处他乡异地,一下子我成了少数民族,天天像半聋半哑,孤苦伶仃的一个人,饥一顿,饱一顿的,冷清不说,确实度日如年。
但当我看到西部边疆的父老乡亲们,住在依山搭建的半敞开的窝棚里,年均收入不足1300元,可怜的孩子们每天从自己家里拿着苞米,干粮,爬几座山,淌过几条河,在破旧的校舍坚持读书。这里的老百姓为打官司要翻几座山,走几十或上百公里的山路,到其他县市找律师咨询打官司……,我才清楚地知道我肩上的担子究竟有多重,我才知道作为“1+1”志愿律师的任务有多重。当满脑子里不时浮现出这么多渴望法律援助人们的期待眼神,一想到自己肩负济南3000多律师的重托期待时,我就浑身充满了力量,这点苦算什么,能在梁河县这块法律的贫瘠土地上播撒下法律的阳光,能够让法律的阳光照射在梁河的角角落落,就是最大的快乐和幸福。
一年来,在梁河的大街小巷都下了我的身影,共办理刑事、民事等案件57余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接待当事人3650余人次;进寨下乡进行法律宣传活动14次;到学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5次,培训法律援助人员76人次,设立工作站9个,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7000多份。创建专门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博客点击量近10000多人次。
“因为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才真正的读懂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身上的责任有多大。”
因为在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让我在梁河的每个日日夜夜都感到无比的充实;因为做每一件事都想着老百姓,才会让我在每一件事上精益求精。正因为如此,十年来,那些对梁河老百姓的思念和牵挂才会如此深刻刻骨铭心,而那些入心的情意可以在多年以后回忆,仍然可以精确到每一个细节都不会疏漏,越是回忆越是韵味幽远。
受援人老余为了省下几元钱的车费,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步行了二十多公里,一大早就来到我办公室,掏出十多个核桃。这十多个核桃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值不了几个钱,但对于老余的家庭经济状况来说,这些价值十多元钱的核桃,可就是一份厚礼呀。
为梁河县河西小学上法制教育课,看到离家较远留宿寄校的学生们仍住在破旧的帐篷里睡觉,师生在简陋的食堂吃饭,于是,我把自己省吃俭用节俭下来的5000元生活补助费捐给了学校,虽然钱不多,但是我知道有了这些钱,他们可以不用在旧帐篷里睡觉,可以吃上一口热饭。
每当我走在大街上,都有不认识的人和我打招呼,也经常有打电话或慕名而来找我咨询的百姓,有的少数民族朋友见到我,握着我的手亲切的说:“不管咱们是什么民族的,将来无论你到哪里,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亲兄弟!”
也许是我始终放不下这些牵挂的人和事,也许是我的这份感情始终无法释怀,五年后,我第二次来到法律援助工作的梁河,再次见到了曾经朝夕相处了的老乡们,再次见到了曾经援助过的当事人和一起工作的同志们,许多接受过我们援助的老乡们步行几十公里的山路,用身躯背着他们的特产,就是为了见到我,就是为了向我表达的感谢之情。其实,我所做的事都很小,甚至可以说微不足道,但老百姓却将这一件件小事放在心里,却将我这个来自他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装在心里,直到这时我才真正的读懂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身上的责任有多大。
“我代表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形象,有责任也有义务让法律援助行动之光在边疆永放光芒!”
当面对党旗庄严宣誓的时候,就意味着一种决心,就意味着一种责任,更意味着一种奉献。而我作为一名20多年党龄的中共党员,15年执业经历的执业律师,在梁河法律援助工作期间,我时刻提醒自己牢记党的优良传统,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始终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顾大家舍小家,吃苦在前,无私奉献,无怨无悔,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去梁河参加“1+1”法律援助活动的那个假期,孩子做了个小手术,疼的无法上下楼,上学放学都需要照顾接送,但我为了“大家”,为了不影响在梁河志愿者的法律援助工作,毅然舍弃了“小家”,在电话的那头听着孩子因疼痛而大哭,嘴里还不停的喊着爸爸,那时心里酸酸的,含着眼泪安慰完孩子,继续忍痛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去。
针对法律援助对象的不同情况,我们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思路,不仅解决了他们的法律纠纷,同时又为他们解决了生活的后顾之忧。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安乐村残疾人杨世元家庭纠纷一事,我联合了县司法局、民政局、乡司法所、残联的领导同志深入当事人的家里细致的解决了一起家庭纠纷,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贫困残疾人杨世元提供了多方位的法律救助,同时还购买竹子进行加工竹制品,为杨世元提供二次医疗救助,为其母亲争取高龄补贴,为其解决了1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并承诺为他申请安装假肢的康复项目,从根本上实质性的解决了她们的困难。
我深深的知道,国家部署的志愿者律师援助活动不仅仅是一个活动,更不是简单的一年帮助工作,我代表着的是济南乃至山东律师队伍的形象,代表着的是我们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西部边疆的形象,代表着的是我们国家律师的形象,我要把山东志愿者律师的形象、国家律师队伍的形象以及党的的优良传统永远留在西部少数民族的心中,让1+1法律援助行动之光在边疆永放光芒!
“一年的法律援助之路让我更加充满了前行的力量,因为还有更多的人需要法律援助。”
一年的时光是如此的短暂,短暂的都来不及停下奔忙的脚步,恍然间就已经结束了,但就在这短暂的一年里,让我释怀了情感和梦想,同时也让我清醒的认识到法律援助之路还很漫长,也让我更加充满了前行的力量,因为还有更多的人需要法律援助!
回到济南的我,号召更多的人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去,成立济南市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时隔四年之后,我个人又出资100万元成立了山东第一家律师个人开办的社会公益民非机构—山东省法杰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2015年10月,我作为优秀律师代表到到平原公安局挂职警长锻炼,期间该倡导成立“百人进校园·法治宣讲春雨行动”讲师团,组建了山东省青少年法律维权平原工作站,在平原司法局建立起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在平原校园设立了“行进法律书架”,捐赠价值三万余元法律书籍,用实际行动彰显了齐鲁律师的良好形象,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律师挂职干部。
近年来,我利用兼任省律协未成年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工作平台,认真调查研究,组织300多名青年律师作为志愿者,组建了“青少年法律维权律师团”,成立了山东省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开辟了12355青少年法律咨询热线转接与案件维权承办的上下服务通道,还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立法和权益保护的研究,参与编写出版了三套《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外读本》。先后相继在街道、乡镇、看守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了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法制宣传活动120多次,接受法治教育1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千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360余件。为3000多名农民工家政人和员8000余环卫工人免费担任私人律师,为多个落不上户口的黑孩亮亮拿到了户口本,为无数个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提供援助,个人捐款捐物达130万余元,办理援助案件都是自掏腰包从未收过受援人一分钱。
我遇到过很多人,带着疑惑的语气问我,“张主任,其他律师都拼命的挣钱,你却为啥掏钱免费为人打官司?”我总是一笑了之,“做律师不仅仅是为了挣钱,这里有我们做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也有我的人生价值所在!”
作为全国首批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我是幸运的,正是有了这份工作经历,才让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有了更大的前进动力,才让我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价值和重要意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承这份法律援助精神,始终将人民装在心中,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服务水平,继续行进在法律援助路上,继续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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