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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超 济南
高级合伙人

联系电话:18660778227

业务领域:合同纠纷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民间金融法律服务;不良资产处理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结算及合同管理;医疗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新三板挂牌 ;经济犯罪;传统刑事辩护

基本信息 荣誉与评价 业绩案例 社会活动 主要著述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泰山广场1号楼11-13层

专业领域

合同纠纷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民间金融法律服务;不良资产处理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结算及合同管理;医疗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新三板挂牌 ;经济犯罪;传统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专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经济师、高校教师资格证(法律类)

1、1992年参加工作,2005年律师执业,自2005年至2021年连续十七年被评为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2、山东省妇幼保健院GCP伦理委员会委员。
3、先后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中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七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秦恒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东方航空服务总公司、齐鲁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等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1、2009年日照百货大楼与日照市友谊商店股权纠纷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一案,在日照市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韩超律师为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代理,案件最终和解。

2、2016年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蓝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一案,韩超律师为上诉人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最终案件由山东省高院发回重审。

3、2017年陶某某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案,韩超律师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代理,各个程序均取得胜诉。

4、2015年-2016年,韩超律师带领律师团队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全省各地购买15处办公职场提供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5、为济南市政协原秘书长、原章丘市市委书记姜某受贿一案,进行刑事辩护,获得好评。
6、2010-2020年韩超律师为山东省交通厅济南市港航局、齐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山东省分公司、济南中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举办多场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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