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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我所张行进律师获得2022“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日期:2022-09-05

摘要:我所张行进律师获得2022“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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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山东省彩虹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张行进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2021年12月4日张行进律师曾获得“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的评选活动),这是张行进律师短期内获得的又一殊荣,彰显了山东律师、人民律师、公益律师的好形象。

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履职尽责

作为一名有着34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张行进积极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办理的诉讼案件多次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执业24年来保持“零投诉”,赢得了党委政府肯定和人民群众好评。

获得2021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奖、齐鲁最美律师、山东省最美志愿者等荣誉,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家国情怀深厚,援疆成效显著

2009年,张行进响应司法部号召,成为首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奔赴位于中缅边境的贫困无律师县——云南省梁河县从事志愿服务1年,个人出资在梁河县设立了全国第一个“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克服语言、工作、生活等困难,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送到边疆各族群众的家门口和心坎上。

2021年7月,54岁的张行进再次报名参加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奔赴海南省乐东县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帮助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纠纷4件,涉案金额30万余元,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接待咨询300多人次,参与法治赶大集、法治教育进校园等活动8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12场,检察院采纳张行进律师意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起,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律师的使命担当。

热心公益事业,维护群众权益

张行进倡导在齐鲁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山东省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齐鲁青少年维权中心、彩虹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搭建了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权益保护的工作平台。

组建志愿者律师团队,设立12355山东省青少年法律服务台热线咨询值班室,实现了青少年线上法律咨询与线下法律援助一条龙专业化服务,开创了全国青少年法律权益保护与预防犯罪的新模式。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调研,参与编写《中小学生宪法读本》《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读本》等普法读物;申报承接团中央“禁毒防艾”项目、共青团山东省委“大学生自护教育进高校”项目,担任多家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义务辅导员,开展普法活动150多场次,深受师生欢迎。

“走千山,涉万水,一条普法路,抵达无尽的远方;一名志愿者,践行朴素的信仰。为困难群体发声,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你永远行进在路上,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让崇德尚法的薪火正旺。”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对张行进的颁奖词犹在耳边,祝张行进律师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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