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债券简称“21土地01“,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利率3.6%,创2020年6月以来同规模同期限同品种债券票面利率最低。我所在本次发行中担任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全程专项法律服务。本次发行债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自2021年4月29日发布实施后我所助力发行的首批债券之一。本项目的主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陈波、合伙人梁翠霞、合伙人王珊珊三位律师。
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土地资源要素的市场化运作;重大交通设施、沿线站场和重要区段土地综合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第三方服务、填海造田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要素等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股权投资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