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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赵晓亮律师应邀参加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栏目
发布日期:2007-11-14

摘要:赵晓亮律师应邀参加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栏目

话题背景: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自古以来行善与报德都是传统美德。而近年来频频出现受捐大学生不知感恩的事件令人困惑。为此,河南慈善总会设立了“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要求受助大学生签定一份协议,按照协议,受助大学生毕业后要向慈善总会回捐不少于受助数额的善款。这一措施引起了广泛争论。
律师点评:
    2007年10月28日,应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栏目邀请,齐鲁律师事务所赵晓亮律师针对河南慈善总会设立的“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要求受助大学生签定协议有关事宜,进行了热烈探讨。
    齐鲁律师事务所赵晓亮律师认为:
    1、大学生回报社会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结合本事件而言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人的价值本身就包括回报社会的价值,但如果用一种所谓协议强制性的规定某些必须接受的条款,这就违背了协议本身的价值了。所谓协议就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要求大学生回报社会也应考虑到他的实际支付能力。
    2、我们可以探讨一个问题,一个没有接受过慈善机构援助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回报社会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难道说一个接受过慈善机构援助过的大学生就没必要回报社会吗?有人会提出质疑,一个曾接受过慈善机构援助的大学生,在大学毕业后有能力回报社会而不回报社会怎么办呢?我认为这是一个道德良知问题,就不能依靠法律去规范了。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大学生回报社会这是无庸置疑的事情,在协议中用一种霸王条款的形式体现出来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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