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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10月13日,司法厅程辉副厅长来我所视察工作
发布日期:2004-10-18

摘要:10月13日,司法厅程辉副厅长来我所视察工作

10月13日,省司法厅程辉副厅长来我所视察工作,并看望了齐鲁所全体律师。

齐鲁所执行合伙人苏波主任就齐鲁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业务管理、律师考评、分配和激励机制,律师集中教育整顿,以及齐鲁所的长期发展等情况,向程厅长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程厅长对齐鲁所在内部管理和律师整顿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律师事务所要打好基础工作,经营理念必须要更新,合伙人应当是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者,不能等同于一般律师只能做业务,要切实承担起管理职能。在律师整顿方面,他指出,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是新时期加强律师管理的必然要求,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在理念上应转变,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并不是“整”律师,应把它看作是一次极好的机遇和挑战。关于拓展律师业务,他指出,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将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为律师业务的发展搭建平台,促进山东律师事业的发展。同时,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制约律师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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