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总所
【济南总所】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僵尸企业”处置业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我所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01

摘要: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僵尸企业”处置业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我所顺利召开

f52c5ac49c2789a5ab0c5ca4733cff90.jpg


根据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会长办公会的工作部署,“僵尸企业”处置业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我所召开。会议由我所合伙人、“僵尸企业”处置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凯主持,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姬锋、监事程华、副秘书长刘迪、委员会副主任周顺、委员会委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陈凯对“僵尸企业”的定义、特点等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委员会工作职责,各参会人员依次发言并针对如何界定“僵尸企业”及认定标准、认定范围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刘迪阐述了“僵尸企业”处置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重大意义,并表示秘书处将积极配合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姬锋明确了本次会议的目的,并对委员会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出“僵尸企业”的处置方式涵盖了六个业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所以既要加强内部各委员会间的相互交流又要向其他省市乃至全国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委员会可以学习借鉴其中成功经验为我所用,服务于全市"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


程华介绍了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并分享了“僵尸企业”的处置的经验做法,分析了“僵尸企业”所具有的时代性、政策性特点,建议委员会可以启动相关政策的搜集、整理、解读工作,助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开展。


参会人员就“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行深入探讨,本次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683a609284a33c797d62c30d2f4cd61d.jpg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齐鲁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9035080号-1
版权所有 齐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