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总所
【济南总所】我所五位高级合伙人受聘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发布日期:2020-04-15

摘要:齐鲁律师事务所现有五位高级合伙人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近日,齐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白文刚、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晓睿、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超、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东受聘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并颁发聘书,聘期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

自2019年我所管委会委员赵晓亮律师受聘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以来,齐鲁律师事务所现有五位高级合伙人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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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简介

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统称北海仲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2003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登记成立,独立运作、自收自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商事争议仲裁机构,是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

北海仲裁自设立以来,始终秉承“独立、公正、高效、专业”的仲裁价值理念,为包括北海地区在内的全国仲裁当事人提供仲裁服务,努力成为集仲裁和调解在内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在本区域甚至全国享有一定的声誉。

北海仲裁受理案件范围广泛,主要包括:银行信贷、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经济贸易、房地产、建设工程等。

北海仲裁在全国范围聘请了1000多名各领域专家作为仲裁员,组建了一支涉及经济贸易、法律、金融、涉外、房地产等诸多专业高素质、高水平的仲裁员队伍。

根据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管辖不受地域和级别管辖限制的规定,北海仲裁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杭州、济南、成都、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大连、郑州、海口、佛山、东莞等地设立庭审中心(巡回庭),为当事人提供就近开庭便利,形成了完整的国内仲裁服务体系。北海仲裁亦将努力发展国际仲裁事业,拟在加拿大、美国、英国、日本、东南亚诸国设立庭审中心,为各国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国际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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