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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3-09-20

摘要:2023年9月13日,齐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平邑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2023年9月13日,齐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平邑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2023年4月18日,申请人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以“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平邑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9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其重整管理人,李庆新为管理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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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受指定以来,齐鲁律师事务所共派驻14名律师组成专业团队,分为四个小组同时参与本次破产重整工作,三个月以来紧张有序地完成对债务人的印章、主体资料、财务资料、合同、人事档案、现金、固定资产等资料及资产的接管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尽调工作,债务人涉诉案件调查工作等。管理人在调查中了解到,债务人企业为罐头加工企业,存在大量欠付当地桃农桃款的情形,人数多范围广,为保障民生,管理人积极推动开展府院联动,通过县委政法委协调各镇政府协助当地桃农约5200余人申报桃款债权,保障民生,体现法律的温度,更体现了党政、司法服务于人民的原则,同时有效地提高了效率,推进破产程序进程有序进行。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网络方式线上召开,会上管理人向各债权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对管理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提交债权人审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事项。截至发稿时,所需表决事项已全部通过,反映出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的认可。

在本破产重整项目的后续进程中,办案律师将在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继续依法依规忠诚履行管理人职责,并始终秉持齐鲁律师事务所20年来不变的“诚信、专业、合作、共赢”的文化理念,践行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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